※113學年度 個人申請入學(一般生) ※相關資訊請以大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※
科目
檢定
篩選倍率
學測成績採計方式
佔甄選總成績比例
指定項目
審查資料
--
30%
面試
20%
項目:修課紀錄 ( A )、課程學習成果(B)、多元表現( F、G、H、J、N )、學習歷程自述 ( O、P、Q ) ※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「貳、分則」乙、審查資料項目對照表 (第20頁)。
說明 : 請參閱本校公告之「甄試準備指引」。
一、學測數學A級分 二、指定項目甄試成績 三、學測自然級分 四、學測英文級分
寄件及相關公告時間 :
備註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