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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.05.01(四)至114.05.15(四)歡迎大三同學申請本系「學生修讀五年一貫學、碩士學位」
招生考試

114.05.01(四)至114.05.15(四)歡迎大三同學申請本系「學生修讀五年一貫學、碩士學位」

本系預研生(五年一貫)於年5月1日至5月15日開始受理申請,以下為須特別注意事項(其他事項請參閱附件檔案)

一、學生申請甄選資格: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且已修畢應修畢業學分達二分之一以上。

二、學生申請甄選須填具申請表以及繳交審查資料:

(一) 大一至大三上學期五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(檢附全班名次證明)。

(二) 個人簡歷、自傳、讀書計畫(A4紙電腦打字,3,000字以內為限)。

(三)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:包括學術著作、研究成果、專題報告等資料。

三、評分方式:總分100分

(一) 學業成績(50%)。

(二) 個人簡歷、自傳、讀書計畫與其他有利審查資料(50%)。

(三)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:

1.學業成績。

2.個人簡歷、自傳、讀書計畫與其他有利審查資料。

三、錄取之碩士班預備研究生,應於第八學期(含)前取得學士學位,並參加本系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,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

四、相關辦法要點與申請表請至下方檔案下載區下載 五、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或至系辦洽詢(應用數學系連絡電話:062133111#651)